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做好从重点高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是吸引优秀博士生源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博士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我校2015年直博生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与招收人数

我校招收直博生的专业为理、工、农、医四个学科门类下的各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具体招收专业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校直博生招收人数为50人。招收人数以招生学院为单位公布,未完成的直博生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配,转入普通招考招生计划中使用。

各招生学院招收直博生人数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

二、招收条件

(一)“985工程”高校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国家基地班学生学习成绩前50%者或基地班学生学习成绩名列前20%者或普通班学生学习成绩名列前5%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培养潜质。

(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五)至少2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六)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三、导师招生要求

(一)符合学校有关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要求和科研工作要求。

(二)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

(三)原则上主持在研重点项目。

(四)招收直博生的导师必须本人亲自指导直博生的培养全过程。

(五)近三年博士论文抽查出现质量问题的导师暂不招收直博生。

四、招收程序

(一)报名

符合直博生招收条件的推免生于有效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审核

各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

1.对审核同意参加直博生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见校研〔2013〕1号附件2)要求组织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后通知有关推免生。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参加直博生复试的推免生人数一般控制在各招生学院接收直博生人数限额的120%左右。

3.参加直博生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专家推荐信》(见附件1,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填写)。

(2)推荐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成果(如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复试报到时,各招生学院严格审核直博生申请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组织学生填写《兰州大学2015年直博生申请材料列表》(见附件2)。

5.对参加复试的直博生申请者,各招生学院不得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学生均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一般为兰州大学校医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录取

1.名单确定

(1)各招生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评价、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结果等情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审慎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每位导师原则上招收1名直博生。

对达不到直博生录取要求,但符合我校硕士推免生录取要求者,在本人和招生学院同意情况下可转为硕士推免生予以录取。

2.资助政策

(1)被录取的直博生第一学年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享受硕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

(2)被录取的直博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助研助学金。

五、材料报送

各招生学院于2014年10月20日前,可分批次将录取直博生的《兰州大学2015年直博生录取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办理拟录取推免生网上待录取手续。

各招生学院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将最终录取直博生的《兰州大学2015年直博生复试表》(见附件4)、《兰州大学2015年直博生申请材料综合评价表》(见附件5)、《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体检表》和《兰州大学2015年直博生录取汇总表》等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录取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yzb@lz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直博生申请者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所有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名、复试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和网上缴费才能被录取。

(三)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未经我校同意,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四)我校已录取的直博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直博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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