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为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有专业。

二、报考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报考条件。

三、考生身份界定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四、考试、复试

见《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录取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政策倾斜、定向培养”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考生与兰州“四区”工作单位(或管委会)、兰州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就业

按照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毕业当年就业政策定向就业。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本部贵勤楼338室 传 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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