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院系、联合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文件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其中刘正权等7名同学,逾期未按时报到,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刘正权等7名同学入学资格。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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