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原有《执业医师法》已经不能很好地适用现在的工作需求,2021年8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新的《医师法》相较于《执业医师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下面跟着昭昭医考小编看一下详细解读:《医师法》带来的影响:补齐紧缺专业短板!
【点击查看】详细解读:《医师法》将带来哪些影响!
更加注重强基层 补齐紧缺专业短板
基层医师承担着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调研中发现,我国专业能力强的医师多数在大城市的三甲医院执业,基层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医师数量严重不足,县乡村卫生服务网底不牢,因此《医师法》要着力攻克3个难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相关负责人说,一是促成“有人来”,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训等方式,为基层培养医师,加强基层和艰苦偏远地区医师队伍建设;二是促成“下得去”,通过优先晋升职称、鼓励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基层多点执业等方式,完善医师下基层的激励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推动更高水平的执业医师为基层服务;三是促成“留得住”,加强对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人员履约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同时在人事薪酬、人员培训、收入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完善激励措施,解决基层医师短缺问题。
《医师法》还进一步体现了“以基层为重点”的导向。一是加强培训指导。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优先保障基层、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组织上级医疗机构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开展培训;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提高能力水平,取得医师资格。二是加强待遇保障。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津贴、补贴等政策,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同时,进一步完善对乡村医生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和养老政策。三是加强技术帮扶。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的基层或者对口支援的服务经历。
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条款中,《医师法》衔接了之前出台的一系列多点执业的政策规定,并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医师多点执业管理要求,强调医师执业应当以一个医疗机构为主,并办理相关手续,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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