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原有《执业医师法》已经不能很好地适用现在的工作需求,2021年8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新的《医师法》相较于《执业医师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下面跟着昭昭医考小编看一下详细解读:《医师法》带来的影响:打通体制机制堵点!
【点击查看】详细解读:《医师法》将带来哪些影响!
更加注重“三个结合” 打通体制机制堵点
“医教不协同、医防不结合、中西医不平衡,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长期存在的3个短板,《医师法》发挥人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三个结合’的问题,打通体制机制的堵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加强医教协同,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体系,加强紧缺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医师规培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医师分级分类培训;二是加强医防结合,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医防脱节的问题,《医师法》积极总结吸收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医师执业活动中进一步促进医防结合,明确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三是中西医并重,针对实践中有的医疗机构对中医医师在临床科室执业设置限制等问题,《医师法》明确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医科和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并在执业活动中进一步促进中西医结合。
“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是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启示。《医师法》将增进医防融合贯穿于医师培训培养、配备使用、执业管理等方面。比如,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医师;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等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在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等。《医师法》还鼓励中西医相互借鉴学习,建立中西医相互学习的教育制度,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中西医结合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医师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针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所暴露出的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医师法》做了相应的制度安排,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公卫医师和临床医师分工协作机制,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提升医师队伍重大疫情应急反应能力,着力推动构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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