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5 年,我校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 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 下达后确定和公布,届时以我校网站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分配。
二、招生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别,详见招生专业目 录。
三、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1.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 或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在基本修业年 限内或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 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 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毕业时, 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 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 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 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基本学制:均为 3 年。
3. 学费标准暂定如下,最终按照云南省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为准:
四、培养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研究生主要在下关校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 护理、药学等专业)和古城校区(其余专业)培养。部分学科专业研 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课程学习结束后将到校外学习和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和相关单位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不安排住宿。
五、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 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 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 1 、2 、3 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 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6.报考“旅游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 1 、2 、3 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 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 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7.报考“法律(非法学)”的人员,须符合前 1、2、3 各项的要求, 且报名前所学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8.报考“法律(法学)”的人员,须符合前 1 、2 、3 各项的要求, 且报名前所学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 报考)。
9.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对考生的学历专业背景有一定要求,详见招 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中的有关说明。
10.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招收的全日制临床医 学本科均指“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
11.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执业医师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正在 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 员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领域招生医院已在招生 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列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双选在 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原则上按录取批次逐批进行,同一录取批次按 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选。
六、报名
1.报名方式: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 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8 日(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2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 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参加报名。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 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3.报考点的选择: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进行选择。应 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 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 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 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最终加 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库为准。
(4)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且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如实 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和定向单位(须填写具体单位名称)信息,报考类 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名称等报考信息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 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报名时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 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 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 按要求填报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若报名 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调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 政策。
(6)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同时应准确具体填写定向就业单位 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 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 材料。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 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 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 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 便提前做好安排。
(10)具体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详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报名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2410/2024 1008/2293340747.html)。
七、资格审查
1. 网上确认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 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查看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有关 说明。
2.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 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 (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务必最迟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 行复审,录取阶段再次进行审核。任何一次审核不通过,将取消相应 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八、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具体时间安排以 教育部规定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302 数学(二)、306 临床医学综 合能力(西医)、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 础、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科目为学校 自命题科目。
(3)初试成绩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如 对成绩有异议,请按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申请复 核,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等。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已在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列出。 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 2 小时,满分 100 分/门,60 分以 上为合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 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 ,各学科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案 等信息届时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请考 生予以及时关注,以免错过复试。
(5)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符合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以及各类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7)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 入复试总成绩。
3.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 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 容等有关情况。
九、调剂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受 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 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 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和现场 调剂申请。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我 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公告。
十、体检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进行体检,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2.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
1.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 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云南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 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 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 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 向就业合同(协议)。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入学资格、身份信息、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政策
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毕业就业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必 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学位 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2.定向就业的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按本人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其他事项
1. 我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开展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复试调剂等,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3.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4.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大理大学。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679
联系部门:大理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杨老师
地 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古城弘圣路 2 号
邮 编:671003
E-mail:dldxyjsc@163.com
联系电话:0872-2219937
详情可查询以下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http://yjsc.dali.edu.cn/yj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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