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通知如下,昭昭医考老师整理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
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肇庆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肇庆医专附属医院,肇庆复退军人医院,市直管端州城区民营医疗机构:
为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按照省医考办《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1〕5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报考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未备案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单位组织填写本单位《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见附件1),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试用单位公章)及excel表格电子版一并报当地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 案 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021年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的,可持2021年的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22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如相关准考证已遗失或试用单位、试用岗位已调动的,应申请备案。
三、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并在每份《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上加盖公章,同时汇总辖区内备案人员名册并填写《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excel表格电子版,于2021年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局医政科办理备案(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分别汇总上报)。
四、我局在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上加盖公章,一份退回申请单位,一份由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存档。
五、各单位要加强备案人员管理,严格按要求如实出具试用期时间及考核情况,不得为挂考人员提供虚假试用证明,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实报考人员试用期间的工资发放、社会购买、处方等试用跟师情况材料,如有发现医疗机构协助考生挂考,将严肃处理。
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政科联系。联系人:彭洁红;联系电话:2853190;邮箱地址:swjj_yzk@zhaoqing.gov.cn。
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2.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填报)
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本单位试用人员共 人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为首页,此表可续页)
附件2: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
本考点试用人员共 人 考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为首页,此表可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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