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更关心报考2021执业药师的政策总结!昭昭医考官网小编整理考生如下:报名条件汇总2021年执业药师报考政策尚未公布,请参考2020年!凡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登记要求和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浙政发〔2019〕67号)执行。
具体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允许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医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医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一年;
4.获得药学、中医药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及中医药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其药学或中医药岗位工作年限增加一年。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高级职称,从事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和药学专业知识(2),只参加药学管理法规和药学考试。
知识技能全面;取得中药学或中药学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1)和中药学专业知识(2),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
参加过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考生(不含免考两门的考生)在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中继续取得有效成绩,按四年周期顺延至2021年。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件)要求的中专学历考生、相关专业和药学、中药专业均执行过渡政策:取得药学、中药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工作满7年,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报考。
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件规定以2年为周期进行管理,每科成绩有效期最迟至2020年12月31日。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从2019年开始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并符合原34号文件《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免试两科要求的考生,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继续按免试两科申请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原34号文件有效,且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过了过渡期,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要求,不可能通过免考两门科目来报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中专教育考生应选择“普通考试(中专)”或“免试fr”
中专学历应是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招生计划中中等专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申请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大学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87)经鉴字第105号)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属于本级的大学后教育。
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取得的“双学位”或本科学习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或“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药学与中医专业”的界定申请条件中要求的“药学与中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规定界定。
本科及以上水平,专科以上水平,中专水平,药学专业,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中药资源与现代中药开发技术中药临床药学藏药(或中药)药学管理蒙药药学分析中药药学化学中药栽培与鉴定藏药海洋药学(六)“相关专业”定义中的申请条件,实施过渡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参考《制度规定》(人民考试中心来信【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中医及相关专业,其中参考目录中所列“药学及中医”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3。
“药学或中药岗位”的定义为“药学或中药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
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
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附件: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以上是昭昭医考官网小编整理的“报考2021执业药师的政策总结!”相关内容,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知识,请持续关注昭昭医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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