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政策:2021年执业药师要求及豁免条件!”这是很多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非常关心的问题。昭昭医考官网小编编纂了以下内容:
2021年执业药师注册政策尚未公布,参考2020年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2019〕12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和《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人〔2019〕67号)的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申请条件和过渡政策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允许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一年;
4.获得药学、中医药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及中医药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其药学或中医药岗位工作年限增加一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和中医专业报考
条件方面,要求“药学或中药岗位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工作满一年。
已参加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在部分科目(不含免考两门科目的考生)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在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中继续取得有效成绩,按四年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和原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件)要求的中专学历考生、相关专业和药学、中药专业均执行过渡政策:取得药学、中药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岗位工作满7年,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件规定以2年为周期进行管理,每科成绩有效期最迟至2020年12月31日。
(2)免除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和过渡政策
根据《考试办法》第4条规定,符合《制度规定》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于药学专业知识(1)、药学专业知识(2),只参加药学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药学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1)和中药学专业知识(2),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
部分科目符合免试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药学、中药岗位工作。高级职称类别是从事药学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并符合原34号文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试两科要求的考生,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继续按免试两科申请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原34号文件有效,且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过了过渡期,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要求,不可能通过免考两门科目来报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以上是“注册政策:2021年执业药师要求及豁免条件!”希望对你有用!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昭昭医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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