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医改政策背景、医师管理制度,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修订有着重大意义,更加与时俱进,下面跟着昭昭医考看一下新版《医师法》重大变化:第三章 执业规则。
【查看原文】专业解读:新版《医师法》有着哪些重大变化
《医师法》修订背景与意义
修订背景:
现行《执业医师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律,自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至今已有22年,《执业医师法》中许多规定与提法已无法与时代发展接轨,尤其是医学技术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医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执业医师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比如有些条文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医师执业管理有待加强、医师职责和权利义务需要进一步明确等,因此,对执业医师法进行修改很有必要。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为《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将同时废止。
新版《医师法》共计七章67条,新增“保障措施”章节和19个条例,基于旧法实施以来存在的立法缺陷和短板进行了全面地补充和修改。
修订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我们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医师这支队伍恰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我国的法律对医师执业行为、执业安全、诊疗规范等方面的权益合法保障,才能让这支队伍能够更健康更快速的成长,才能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医师法》重大变化速看
第三章 执业规则
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写入法条,明确医师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临床研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依法通过伦理审查,取得书面知情同意;
规定“超说明书用药”的适用情况与合法性;
国家支持执业医师参与远程诊疗,执业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过度医疗”,强调执业医师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规定医师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时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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