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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全文逐条解读:第一章!

2022-04-19

来源:昭昭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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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医师法》引起了所有医师和专业学生的高度关注,《医师法》的颁布和整个医师行业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为了大家更好地理解该法律,昭昭医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全文逐条解读:第一章!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这部法律共计7章67条,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该法将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对医师的准入门槛、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多机构执业、医师考核以及医师终生禁业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了便于大家尽快理解和掌握新法的变化,对新法的条款进行逐条梳理释义,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培训和考核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的目的规定。

为保障医师合法权蓝,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法律保障,本条对原《执业医师法》的行文做了调整,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调整到首句,开宗明义,彰显出国家对医师权益的重视。

第二条 本法所称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释义】本条为医师法调整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 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释义】本条是关于医师职业精神、职责以及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在医学发展日新月异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无疑会对医疗行业及医师的价值观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本条强调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并且将弘扬医师崇高职业精神等新理念写入法律,是本次修法的亮点之一,顺应了新时代的发展。

医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滑袭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将“医师的人格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从原执业医师法》第三章执业规则,提到新法的第一章总则,体现了国家对医生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重规,具有宣示作用。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医师管理工作,国务院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师管理工作。

【释义】本条明确了各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在医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 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对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关心爱护医师,弘扬先进事迹,加强业务培训,支持开拓创新,帮助解决困难,推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释义】本条将每年的 8 月 19 日确定为“中国医师节”,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医师节的法律地位,并规定了对有突出贡献的医师的表彰,奖励制度,对营道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聘任制度,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科学设置有关评定、聘任标准。

【释义】本条建立了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任制度。

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专业学术团体。

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师执业规范,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协助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释义】本条规定了医师有依法组织和参加行业组织、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以及医师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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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全文逐条解读:第一章”的问题的解析,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考内容可点击查看昭昭医考临床执业医师栏目或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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