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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业药师考试,很多考生都想了解“中药综辅导内容:应用药品需特别提示”,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及时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内容:
应用药品需特别提示的情形
病人使用药物时,执业药师需要特别提示的情况如下:
(1)患者同时使用2种或2种以上含有相同成分的药物时,或者合并药物较多时。
(2)当病人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时;或以前有过不良反应史。
(3)当病人依从性差;或病人认为疗效不理想或剂量不足以有效时。
(4)如果病情需要,处方中的配药剂量超过规定剂量(需要医生双签)。当处方剂量与说明书不一致时。或者非药品说明书中指定的用法、剂量和适应证。
(5)超出说明范围的适应证或超出说明范围的剂量(需由医生双签确认)。
(6)患者使用的药物有配伍禁忌或配伍不当(如有明显的配伍禁忌,应立即与医生联系,避免纠纷)。
(7)首次使用该药物的病人。
(8)近期的药品说明书有修改(如商品名称、适应证、剂量、有效期、贮藏条件、药品副作用)。
(9)患者使用的药物近期发现严重或罕见的副作用。
(10)使用含有毒中药或有毒成分的病人。
(11)当同一药物有多种适应证或剂量范围较大或剂量接近阈值时。
(12)药品被重新分装,当包装标志不清楚时。
(13)使用需要特殊储存条件的药物时;或者使用接近有效期的药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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