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士执业:护理记录书写基本要求相关介绍如下:
护理记录书写要求生命体征是记录的重点;专科护理内容记录;及时记录为主;病情平稳I级每周记两次;
Ⅱ、Ⅲ级病人每周记一次(减少无意义的记录)口头医嘱:
观察同时记录医生全名;内容连续性;描述时排除主观内容;签字要全名;有特护记录注明;重点或特殊的提示语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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