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妇心脏病的治疗原则是什么?小编,昭昭医考官网的安排如下。请仔细检查。心脏病孕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心力衰竭和严重感染。
1.非怀孕:确定是否有可能怀孕。心功能级以上的患者不宜妊娠。
2.妊娠:
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孕12周前不宜堕胎;怀孕超过12周的应密切监测。患有难治性心力衰竭的孕妇应在密切监督下通过剖宫产终止妊娠。定期产前检查:早期发现心力衰竭的早期体征。
3.分娩期:心功能~级,可经阴道分娩,第二产程需助产。心功能~级可选择剖宫产。
4.产褥期:产后3天内,尤其是24小时内,产妇应充分休息,并严密监护。根据医嘱,应使用广谱抗生素,心功能级及以上患者不宜母乳喂养。对于不适合再次妊娠的,建议一周后进行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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