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凡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进口设备、单一来源设备均需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为推进学校实验室建设,方便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图书馆、城建学院、材冶学院、机械学院、化工学院等单位于5月18日至5月19日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次仪器设备购置专项集中论证活动,现将论证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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