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复试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试督导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和拟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复试督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全过程中各项环节的督查工作。复试考核小组的职责为: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综合情况面试、专业课考试及成绩评定,写出评语,拟定拟录取名单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参与招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资格
1、我院公共管理专业2023年的复试资格分数线为:国家线总分340分,单科(100分)不低于47分,单科专业(大于100分)不低于71分。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院第一志愿的复试采取达到复试资格分数线者全部进入复试的方式。如有缺额,则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按照缺额数150%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依据初试成绩从到低分择优进入复试。若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总分成绩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复试。复试考生的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为047101教育经济管理专业、107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可以调剂到我院1204公共管理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考试科目为204-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入我校考试为201-英语一的专业)。
5、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其他未提及的调剂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调剂政策和文件精神要求执行。
三、复试日程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核:
4月11日上午12点前,考生到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二楼学院办公室报到,资格审核。
2、专业课考试:
4月11日下午14:30-16:30
地点:湾里校区立德楼3101
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教室外,等待入场。
3、综合情况面试
4月12日上午9点开始。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如有缺额,则按国家政策进行第二批调剂,具体调剂及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情况面试(含外国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体检等。
专业课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
每位考生的综合情况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同等学力的加试科目一并在复试的面试过程中进行,但每门加试科目的时间需另外增加30分钟。
3、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2023年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安排在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和专业课考试。
1、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为100分。专业课笔试一律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本专业专业课复试考试科目为公共政策。
2、综合情况面试。
综合情况面试为100分,其中含外国语测试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20分。
(1)外国语测试5分钟,含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和话题陈述准备1分钟和话题陈述2分钟,为30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面试,为7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专业基础、创新精神、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心理素质等情况。
六、复试要求
1、复试纪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好复试关。
2、综合情况面试过程中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能接打电话,不能随意离开面试现场。如有特殊情况离开片刻,则暂停学生面试,待成员回归现场后继续进行面试。
七、考生报到
考生报到时需出具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初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认证书、《江西中医药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调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拟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2、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总成绩为100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100分)+综合情况面试成绩(100分,其中含外国语测试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20分)。复试成绩为200分。
3、专业课考试成绩和综合情况面试成绩的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若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中,最后一名的总成绩有相同分数者,则按初试成绩从到低分录取;若初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根据复试的综合情况面试、专业课考试的单科成绩,依次从到低分录取。
5、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对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监督复议
复试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并签订廉政责任书。复试录取工作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
举报电话:0791-87118809,87118630。
电子信箱:jzyjszsb@163.com
十、违规处理
1、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3、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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