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 2022 年硕士招生工作需求,现开展 2022 年第一批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硕士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本批次硕士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原则上面向 2022 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范围内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工作对象
1.导师遴选
导师遴选范围包括承担研究生招生和培养任务的我校所有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培养基地(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
按招生类别,硕士生导师分为学术硕导、临床类专业硕导、非临床类专业硕导、专业硕士实践导师四类。聘任与招生标准见《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规定》(附件 1)。
拟同时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人员需分别申请学术硕导、专业硕导,遴选通过后具有 2022 年度招生资格。
申请专业硕士实践导师类型的人员,通过审核后学校将聘任为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指导教师,不能够独立招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指导教师遴选仅针对校外临床类非直属单位、培养基地(工作站)。
对于学校已经聘任为专业硕导的导师,如果符合学术硕士的导师招生资格,须在导师遴选模块下进行学术硕导的遴选申请,审核通过后将聘任为学术硕士导师同时具有2022年度招生资格。已经聘任为学术硕导的导师,拟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的招生资格,也需要进行临床类专业硕导(或非临床类专业硕导)的遴选申请,申请通过后将聘任为专业学位硕士导师并具有 2022 年度招生资格。
学术硕士、专业硕士的遴选申请原则上限制在同一招生院系、同一专业科室。同一院系科室不允许同时招收 2 个及以上的同一学位类型的专业。导师遴选申请的科研业绩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招生资格由招生科室、院系及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2020 年以前聘任的硕士生导师,不区分学术硕导和专业硕导,无需进行遴选,可以直接进行年审。
2.导师年审对象:校内外现有拟申请新增 2022 年硕士招生导师的专业技术人员。
导师年审按照招生类别进行申报,拟招收多种学位类别的导师,需要同时进行申报。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导师遴选
1.无学校工号的校外人员(3 月 29 日前)
需首先申请工号(2022 年 3 月 24 日前),申请流程及说明见附件 2。请院系审核人员在 3 月 25 日前完成无工号人员的资格初审。重点审核该申请人的招生科室、是否批准招生资格。学位办预计于 3 月 29 日前反馈工号信息。
发放工号后,其余流程同下。
2.有学校工号的人员申请(4 月 6 日前)
访问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填写教师基本信息、导师业绩支撑材料,并进行相应类型的硕士生导师遴选申请。
研究生管理新系统访问方式及填报说明见附件 3。
3. 科室、院系审核(4 月 15 日前)
登陆研究生管理新系统,院系为“研究生行政管理”权限,科室为“教研室”权限进行审核(附件 4)。科室规模较小的院系,院系可以跨过科室直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论文审核:逐条审核真实性。
(2)课题审核:逐条审核真实性。
(3)院系审核
选择批次:2022 年硕导遴选第一批,选择类别,审核不同类别的导师是否符合招生资格。
4.分委会办公室审核(4 月 20 日前)
登陆研究生管理新系统,用“分委会办公室”权限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论文审核:逐条审核真实性。
(2)课题审核:逐条审核真实性。
(3)分委会办公室审核
选择批次:2022 年硕导遴选第一批,选择类别,审核不同类别的导师是否符合招生资格。
5.研究生院审核(4 月 25 日前)
研究生院整理院系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
审核通过后将分别提交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
(二)导师年审
1. 本人申请(4 月 6 日前)
(1)请全体导师注意完善及维护“个人管理”模块下的教师基本信息、导师基本信息页面。注意:所有必填项内容须全部填写后,方可保存成功。如果下拉列表或者籍贯选项不能显示,请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 极速浏览器。
(2)“导师遴选与年审” 模块下,填报及补充“导师业绩支撑材料”;
(3)“导师遴选与年审” 模块下,选择“导师年审申报”,进行相应类别的招生申请,年审通过后具有相应类型的招生资格。未申请视为不参与相应类别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例如博士生导师张 XX 拟招收临床医学的学术硕士、专业硕士,需要申报 2 个模块:学术硕士、临床类专业硕士。)
2. 科室、院系审核(4 月 15 日前)
登陆研究生管理新系统,院系为“研究生行政管理”权限,科室为“教研室”权限进行审核(附件 4)。科室规模小的院系,院系可以跨过科室直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论文审核:逐条审核真实性。
(2)课题审核:逐条审核真实性。
(3)院系审核
选择批次:2022 年招生资格第二批,选择类别,审核不同类别的导师是否符合招生资格。
3.各分委员会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申请人的分委会审核。
选择批次:“2022 年招生资格第二批”,选择类别,审核不同类别的导师是否符合招生资格。
4. 研究生院审核(4 月 25 日前)
审核通过的人员将具有 2022 年相应类别的招生资格。
(三)导师跨招
原则上导师只允许在确定的一个专业进行招生。对于有交叉学科业绩,确实需要在主招生专业之外进行招生的导师,需在每年度的年审时提交导师跨招申请。跨招申请仅申请当年有效。
自 2021 年年审起,跨招申请要求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完成,申请人需要按照年审的标准要求提交业绩,业绩的真实性审核在申请人所在院系科室,跨招的招生资格审核由所跨专业的科室、院系和分委员会完成。
拟进行跨招申请的导师,需在 4 月 6 日前提交年审的同时,提交跨招申请。申请人所在科室、院系于 4 月 15 日前完成业绩审核,招生科室、院系、分委员会于 4 月 25 日前完成跨招申请审核。
(四)其他
关于学术论文同等贡献作者的要求及解释,请参照《中国医科大学“双”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2021 年版)》(附件 5)。
未尽事宜由校学位办进行解释。
附件 1:《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规定》
附件 2:无工号人员校外导师信息填报使用说明-网络中心提供
附件 3:关于使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进行导师遴选与年审的使用说明-教师、导师版
附件 4:研究生管理新系统院系科室管理人员审核使用说明
附件 5:同等贡献作者论文赋值计算说明(节选自中国医科大学“双”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通知-关于2022年第一批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硕士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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