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新《医师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医师法修改的内容,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今日昭昭医考网小编就“医师的报告义务增加为六项”的说明整理如下!
——医师的报告义务增强——
新《医师法》第三十三条加强了医师的报告义务,从旧《医师法》的两项报告义务增加为六项:
(一)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异常健康事件;
(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
(三)发现可能与药品、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或者不良事件;
(四)发现假药或者劣药;
(五)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新《医师法》第五十五条明确,医师未按规定报告有关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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