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是——2021临床助理医师考试,相信是考生关心的问题。昭昭医考官网小编整理了考试的重点内容,希望能帮助考生复习。职业病防治法
一、概述
1.职业病的概念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造成的疾病。
2.职业病分类目录的制定《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10大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等呼吸系统疾病19种;9种职业性皮肤病;三种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4种;60种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7种;放射性疾病11种;5种职业性传染病;11种职业性肿瘤;主治其他三种职业病。
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布。目录制作者:国家卫生行政安全监管劳动保障;职业卫生标准制定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暴露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情况以及其他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
二、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保护三。
1.法律责任
(一)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的法律责任。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法律责任之一:超越资质认定或者核准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的;
(二)未按照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给予以下处理:
(四)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成员的法律责任。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监督检查1。职业卫生监督体系。
2.临时控制措施。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质合格,依法履行职责。
以上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法律责任——2021临床助理医师考试》的内容,希望能帮助考生备考,祝愿考生顺利通过2021临床助理医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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