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各地在发证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9.65MB 下载数1489 下载
8.36MB 下载数2365 下载
10.49MB 下载数7594 下载
请扫码进入刷题通关模式
立即扫码 下载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