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试的同学要努力推动复习开展,整理规划相关知识点,为后续的复习提供良好的保障。昭昭医考官网小编整理了“执业西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有效期”的内容,希望能为大家的复习带来帮助。
执业西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有效期
1年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有效期为1年。
2.精、麻药品邮寄证明一证一次有效,保存1年。
3.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
4.设立新药监测的国产药品或首次进口的药品,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或进口药品批准证明之日起每满1年提交1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5.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双学士、研究生或者硕士毕业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可报执业药师。
6.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1年以上(含1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7.药品生产的批记录应当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
8.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在申请谁上前1年内,应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9.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10.《进口药材批件》一次性有效批件的有效期为1年。
11.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核实选购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情况,核实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备查。
1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
以上就是昭昭医考官网小编整理的“执业西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有效期”的知识,希望大家能够保持乐观向上的复习状态,不断实现自我突破,为后续的复习及考试打牢基础。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8.54MB 下载数8569 下载
7.36MB 下载数6598 下载
7.98 下载数5698 下载
请扫码进入刷题通关模式
立即扫码 下载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