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陕西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公告》以《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办〔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为依据,对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提交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17:00在线评审提交材料:网络评审人员必须根据申请级别的要求上传JPG格式,50KB-3000KB,宽度必须小于等于800像素,以及(1)学历证明: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01年及以前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中专毕业2002年及以后,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者,将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彩图(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申请打印);如果已经获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位并加入工作,然后申请函授、自考、远程教育后获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位,请同时上传第一学位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彩图。
职称证书、职务证书免考。
除学历证书外,二科人员必须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彩图和药学岗位上岗证彩图(见附件1);
现场审核人员名单见附件
现场审核地址: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17:00。现场评审提交材料:
年及以前学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2002年及以后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者,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图(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申请打印);如果已经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位并加入工作,然后申请函授、自考、远程教育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位,请同时提供原第一学位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职称证书免考。除学历证书外,第二系人员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就业证明所有需要现场审核的人员必须提供药学岗位就业证明(见附件1)。附:1。就业证明2。网络审稿人名单3。现场审核人员名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1月13日附件2:网络审核人员名单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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