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关于“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工作年限要求”的内容,是很多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非常关心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昭昭医考官网为所有考生编写了以下内容:
申请条件2021年执业药师注册政策尚未公布,请考生参考2020年注册政策。凡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登记要求和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浙政发〔2019〕67号)执行。
具体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允许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医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医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一年;
4.获得药学、中医药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及中医药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其药学或中医药岗位工作年限增加一年。
(二)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高级职称,从事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
和药学专业知识
只参加药学管理法规和药学考试。知识技能全面;取得中药学或中药学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
(1)和中药学专业知识
(2)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
(3)参加过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考生(不含免考两门的考生)在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中继续取得有效成绩,按四年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和原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件)要求的中专学历考生、相关专业和药学、中药专业均执行过渡政策:取得药学、中药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岗位工作满7年,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件规定以2年为周期进行管理,每科成绩有效期最迟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从2019年开始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并符合原34号文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试两科要求的考生,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继续按免试两科申请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原34号文件有效,且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以上是关于“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工作年限要求”的Neri,过了过渡期,中专学历不再符合“”的要求,不可能通过面试的方式报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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